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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2年3月)的通知》的通知(转自高教所)
2022年04月20日 22时44分50秒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部门


近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已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22年3月),本批指南中,共有290家企业面向相关专业与产业方向发布支持项目。请各教学单位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教师及时了解申报信息,基于学校事业发展、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需求,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做好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教师可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

2.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

二、申报注意事项

1.教师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2.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可在企业项目指南页面下载企业项目申报书。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3.“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4.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每批次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5.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高校和企业审核进展。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高校与企业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企业确认。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三、时间安排

1.4月27日前“项目负责人”完成网上系统申报工作

2428-30日为学校材料审核阶段

353日-615日,企业评审阶段。校企签订合作协议;项目负责人上传合作协议;企业确认协议并提交立项报告。

四、材料报送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请书》与《2022年4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汇总表》电子稿,以“负责人+2022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命名2022427日前发至邮箱511325882@qq.com。

联系人:刘淑媛  张玉颖  联系电话:15948790868


附件:

1.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2年3月)的通知

2.2022年3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3.2022年4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2419


附件【附件2.2022年3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1.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2022.3)的通知.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22年4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申报项目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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